雜感

部落客的虛擬與現實。

30 8 月, 2007

你的部落格主要是寫哪方面的?」那天在BlogLive 的餐敘上,我遞名片給V怪客 時,V怪客這麼問我。相較於V怪客精於電子商務,工頭與艾瑪精於旅遊,凱洛精於音樂,阿西摩精於3C…,很多部落客都有其專精或擅長的領域。然而,我卻是個什麼都寫,也什麼都不專,也是EmBA(尷尬網誌寫作者互助協會) 的當然會員。因此,這個答案很難回答,但是也很好回答,於是我這麼回答了:「我的部落格是寫。」


現實生活中,我是個工程師(雖然每次都被說看起來完全不像…=.=),寫過程式、管過系統、會修電腦、會裝電腦、現在還轉行做資訊管理的資訊工程師。但很汗顏的是,我把工程師這個職業,當成是職業,而非專業。工程師是我用來維持生活的工具與頭銜,但打從我決定當工程師開始,我就知道這個職業不會是我的全部。原因很簡單,我的興趣並不在這方面,當初會走這條路,不過是大學恰巧唸了資管,而畢業是正好又是資訊工程師這行業的大熱潮,於是乎,就這麼自然的當起了工程師,一做做了七年。

關於資訊的東西,我很多部份都略懂一點,但也都只有懂那麼一點,同理可證,對於生活上許多事情都是。我有興趣的事情很多,講的出很多東西,但很多也都只有懂那麼一點…。開設部落格的目的既然是紀錄我的所見所聞,於是也等於是一個平台,把我知道的這麼多的「一點」,都聚集起來,變成了很多點…(爆)。

好像有點扯遠了…拉回來。

我從2000年開始架個人站寫網路日記 ,那時候的就是寫日記啊,也不管是不是要給人家看,工作上的不爽、跟家人之間的不愉快、跟男友之間的點滴…啥的,我統統都給他記錄下來。管他是不是有人看得懂,心裡頭就抱著「反正你們也不認識我」的心態,就算看到了我的日記又如何呢?所以寫的很生活化,但奇妙的是,慢慢的也累積了一些讀者,固定會來看我的日記,然後還認識了一些年輕的小網友(最小的是國小)。

然後到了部落格時代,一開始我還是照著自己想寫的寫。一直到2004年時,被公司同事看到我狠狠在部落格上修理他(有興趣的可以往回翻到2004年的網誌),惹出不小的風波之後,「一朝被蛇咬,十年怕草繩」,我便開始不在部落格上提跟自己工作有關的任何事情,就只提些我看了什麼吃了什麼到哪玩了什麼之類的,變成了「寫給人家看的」。而不算太熟的朋友或是網友,我也不會給自己公司的名片,最多就是給個人名片;而就算是很熟的網友,我也會視情況來決定是否要提及我實際上在哪上班,做什麼工作…。說穿了,自保的成份居多呀!

雖然我一開始並不甘願,覺得部落格既然是專屬我的地方,為什麼我無法暢所欲言?但後來我發現這樣確實有個好處,將生活跟工作切割了以後,我會更用心去觀察我生活周遭的一切,會更用心去注意並且享受生活的細節,至於工作,就讓他留在公司,不帶入下班後的生活,也盡量不帶入我的紀錄之中。而也因為這樣,我便不用再擔心,我會因為在部落格上面寫了公司什麼或者同事什麼事情,而擔心東窗事發,擔心著會惹來不必要的麻煩。

切割開來以後,我發覺網路上一切,就只是屬於網路而已,對我的生活來說,並不會有太大影響,部落格變成我一個分享紀錄的平台,但不會是我的生活上最需要注意的部份。對於這樣的平衡,我現在到是非常的習慣而且喜歡了。就讓真實歸真實,虛擬的歸虛擬,虛擬的是否能變成真實,完全由我們自己過濾跟掌控…這樣或許才是最好的作法吧。

我們只是選擇了在不同個地方呈現自己的不同的面相而已,但其實本源都還是同一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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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Comments

  • Reply kovis 4 9 月, 2007 at 9:10 下午

    寫爽的這答案真的不錯:p
    我也不喜歡在部落格寫工作相關的事阿…
    除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煩外 也希望別連寫部落格都要再想一次工作的問題

  • Reply lilychen 6 9 月, 2007 at 6:12 下午

    「別連寫部落格都要再想一次工作的問題」,這也是很好的想法…
    談到工作,大概苦悶的人會比快樂的人多上很多吧。

  • Reply 那那 7 9 月, 2007 at 4:38 上午

    同意!同意!
    我的部落格也是什麼都亂寫
    然而工作真的是少提為妙
    即便是偶爾我會很想幫工作打個廣告
    找人去參加活動看展覽

    但後來想想
    如果不是像工頭那樣
    工作與部落格可以結合得很好的話
    就還是算了吧
    畢竟我們尷尬網成員
    別把自己搞得更尷尬啊

    而且我也是純把工作當成糊口
    從工作的第一年就學會很老成地說「混口飯吃」
    可是真的就是這樣子

  • Reply lilychen 10 9 月, 2007 at 1:24 上午

    嗯,不過那那,你寫的文章可是很有水準的哪!
    一讀過你的部落格,就會情不自禁的成為了你的固定讀者呢~
    說到展覽,我倒是覺得或許你可以在部落格加個小邊欄,
    就定期展示有什麼展覽活動就好了啊~我想多少有點幫助的吧!

    至於工作,我這個「餬口派」的,最近遇上了「企圖派」的,
    說真的,這讓我體會到職場倫理跟政治角力,就算是「餬口派」的,
    也得學著點以求自保啊~

  • Reply safan 26 9 月, 2007 at 11:23 下午

    看來我也是尷尬網誌寫作者互助協會(好長的名號)的當然一員耶

    妳對工作的想法跟我很類似
    我也是恰巧念了那個科系
    所以似乎理所當然的選擇了那個工作
    事實上興趣根本不在那兒上
    有時候我會覺得這樣的我真可悲…

    不過後來想想這樣也不錯
    起碼還知道自己的興趣在哪邊
    在工作之餘還可以愉快的從事興趣
    更何況工作能與興趣結合的人也不多阿!!

  • Reply lilychen 27 9 月, 2007 at 8:03 上午

    safan:
    好久不見啦~~^^
    名字就是要長才能顯得出這個協會的氣派(?)啊!
    其實也不可悲啦,我只是常常會感到心虛而已…(汗)

    工作跟興趣結合當是最好,但是如果一旦失去了興趣,
    是否還能夠繼續工作的熱情,就有待考驗了…
    好像沒有什麼是真正完美的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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