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

[我們與牠] 在這些不知道還剩下多少的日子裡…(上)。

16 6 月, 2008

我好像都沒有在日誌裡提過,我家養了隻拉不拉多犬的事情。我家拉拉的名字叫做嘟嘟,名字是我取的,當初為什麼要取這個名字也忘了,大概是嘟嘟剛來我家的時候,是隻可愛的小幼犬,嘴巴看起來有點嘟嘟的,所以也就這麼喊牠了吧。嘟嘟的爸媽是隔壁鄰居飼養的,隔壁鄰居的嗜好之一就是飼養純種名犬,在當年飼養拉拉還沒有蔚為風潮的年代裡,拉拉的身價可是很珍貴的,而鄰居讓拉拉的爸媽生下愛的結晶之後,只留了兩三隻幼犬,其他的分別送給親朋好友飼養了,而嘟嘟就是在那個時候被老爸抱回家的。

嘟嘟的幼犬時期。

從我小的時候開始算起,我們家就一直有養狗,除了國中時期爺爺奶奶身體不適在家休養的那幾年沒有養狗之外,爺爺奶奶分別過逝後,在我高中時,嘟嘟就被抱到我們家了。對我們家來說,養狗最主要的目的,就是要狗看家,所以我們並不把狗兒當作寵物,而是當成家裡的一份子,來家裏是要工作(看家)的,也因此,我們家跟狗兒的關係,絕對都是主僕關係,沒有寵物關係。所以我們不太會跟狗兒玩,最多就是家人都分別下了班回到家之後,再讓狗兒到外頭自由活動去,然後跟我們一起吃晚餐,我們晚餐吃什麼,狗兒幾乎就跟著我們吃什麼。狗兒有他專屬的空間可以活動,主人跟狗兒的互動,最多也只是在客廳裡,一邊看電視一邊用手腳搓搓狗兒的肚子而已。

所以在我們家人的眼裡,狗兒不是寵物,但的確是家裡的一份子。

嘟嘟剛離開父母身邊時的那幾個晚上,每天晚上我都聽得到在紙箱裡的嘟嘟的哭叫聲,也因此我那幾天夜裡常常睡不好,索性下樓來陪陪嘟嘟,摸摸牠抱抱牠,讓牠安心,或許是因為這樣,比起家裡面的其他人,甚至是每天餵飯給嘟嘟吃的我老媽,嘟嘟也都沒有那麼賞臉,好像還是最聽我的話。

但事實上呢,嘟嘟犯錯不聽話的時候,我教訓起來也是絲毫不留情的,雖然每次教訓完氣完我的心裡面都很難受,可是隔天一看到嘟嘟的笑臉,又什麼氣都給忘了,真的是拿牠一點辦法都沒有。

嘟嘟其實是一隻奇妙又非常乖巧的狗兒,上面說到教訓他,其實也是不得不的作法,因為嘟嘟一直都吃我們的食物的關係,所以要牠回頭去吃狗食是根本不可能的事情。所以只要是我們晚上沒有把嘟嘟栓好在他的小空間裡,又正巧有什麼麵包或其牠食物之類的食品留在茶几上的話,隔天醒來一定是什麼東西都沒得吃了。我準備留下來當明天早餐的麵包,不知道已經被吃光過幾次;家人從其他地方帶回來的名產,也不知道被吃完了幾次;甚至嘟嘟還有個怪癖:酷愛咬我跟老媽梳妝台旁垃圾桶裡的用過衛生紙及化妝棉(都沾有化妝水、口紅粉底啥之類的),這難道跟嘟嘟是母的有關嗎?

嘟嘟也是我見過許多隻拉拉裡面,長得最秀氣漂亮的狗。不瞞各位,要不是因為嘟嘟,我還不知道原來狗的臉真的會長得不一樣,我還會一直以為所有的狗臉都長得一樣。但很奇妙的是,嘟嘟的五官分佈及位置真的真的都很恰到好處,甚至有點秀氣,如果幼犬時候小狗臉叫做可愛的話,那麼長為成犬之後的嘟嘟,牠的狗臉真的就可以用秀氣來形容了。這不是老王賣瓜自賣自誇,嘟嘟真的是我看過長相最秀氣的拉拉母犬了。「有圖有真相」是我一貫的作風,但嘟嘟很奇怪的一點就是,明明有著狗界的花容月貌,卻非常厭惡拍照,只要家裡的任何人,拿起了牠眼裡疑似照相機的東西,牠小姐立刻把前腳雙抱,把頭給埋進去,任誰勸說都改不了牠死不拍照的決心。所以上面這張照,是嘟嘟還在傻不隆咚的幼犬時期(應該是說還不知道什麼是照相機的時期),被我們拍下的僅有的幾張照片之一。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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