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感

[資訊] 如何幫歐美人士的另一半申請居留證。

7 7 月, 2011

2014.03 更新:朋友Renee的經驗分享:與荷蘭人結婚及定居台灣參考資料及流程

上一篇提到了如何與歐美人士配偶在台登記結婚 ,有些朋友讀了跟我反應,怎麼只寫歐美人士?且歐洲那麼多國家,怎麼就統括寫成歐美?其實只寫歐美人士的原因是到目前為止我只嫁過一個老公,他是歐洲人,所以對於非歐美人士我沒辦法有其他經驗分享;另外統括寫成歐美的原因是,台灣對於歐美人士的處理標準跟方式的確跟其他地區不一樣,歐美人士的處理流程大抵上來說不管那個國家,流程都會差不多的。所以我前面一篇文章才會寫著:另一半要申請文件的程序皆依照各國規定進行申請,但到台灣的程序就可以參考我整理出來的囉!

接下來要分享的,是我們申請居留證的過程。前一篇提到登記完之後要記得申請中英文版結婚證書,以及已經有配偶入籍的中文戶籍謄本,以便辦理居留證。但除了這兩份文件之外,其實還有其他文件要準備的。

一、申請辦理居留證前所需的前置文件:

A、中英文版結婚證書
B、中文版戶籍謄本(配偶已登記入籍之版本)
C、最近三個月體檢報告
D、配偶國家無犯罪紀錄英文版及台灣核發的良民證或者無犯罪紀錄(初次來台者免附後者)

前面兩項在戶政事務所登記的時候就可以一併準備了,但第三項也是得在申請居留證之前處理的-帶配偶至衛生署指定之外籍人士指定醫院進行體檢並取得體檢報告。衛生署的網站上面有列出各地區經過衛生署核可認定為外籍人士進行體檢的醫院 。請注意,一定是要那些醫院提出的體檢報告才可以喔,其他醫院的是不被受理的。像尼這樣的歐美人士體檢,一份體檢作業費用是TWD1700,若不確定是否有打過某種疫苗者(抱歉我忘了是什麼疫苗,但醫院會知道),則需要當場補打,疫苗費用另計。體檢就是一般的抽血檢查、量身高體重還有驗尿這樣,歐美人士「基本上」是不用檢驗糞便的,但有的醫院好像會做,所以我也不確定到底要不要,但我帶尼去檢查的這間醫院,說是不需要的。尼鬆了超大一口氣,因為他長這麼大以來,從來沒想過要挖自己的便便送檢的,當下驚恐了一陣…。

通常醫院會告知報告什麼時候可以出來並寄到家裡,時間大概是7~10天不等,所以建議不需要等到要去辦居留證才去做體檢,有空就可以去做,體檢報告三個月內都有效。

最後一項除了要帶配偶國家無犯罪紀錄英文版之外,若不是第一次台來的,還要再加附台灣這邊核發的良民證或者無犯罪紀錄證明。移民署那邊只是要知道配偶在上次入境時是否有犯罪紀錄等事實,若是第一次來台,自然也沒辦法查到是否有犯罪紀錄,所以就可以免付了。台灣核發的良民證或無犯罪紀錄跟跟家附近的警察局申請就好了,因為警局系統都有連線的緣故,不需要特地跑到戶籍地的警察局去申請。(內有文件樣本圖,游標移到圖上可看註釋)

二、至內政部入出國移民署辦理居留證:
上述文件都備齊之後,跟配偶兩個人就可以一起手牽手去申請居留證囉!但除了上面三份(或四份文件),還要記得下面文件:

A.另一半近6個月的彩色大頭照2張
B.另一半的護照
C.本國籍配偶身份證

還有,若你們居住的地方跟戶籍謄本上的戶籍地址不同者,也請記得帶現居地地址證明文件(如租屋契約)。又,如果是首度申請居留證的,則本國籍配偶跟另一半兩人都要一起親自到服務處辦理申請,請記得著稍正式之整齊衣物,這樣容易給辦事員留下好印象,辦起來也比較順利。住台北市的可以到內政部入出國移民署北市服務處辦理,新北市的就到新北市辦理,這個也跟戶籍地址無關,找方便就近的服務處辦理就行。一進入服務處,可以先抽張號碼牌,然後再去填寫居留證申請表。

表格到移民署服務處去填寫即可,現場有空白表格及範例可以參考。

居留證申請表填完後,等待叫號,到達櫃台時辦事員會仔細檢查你所交付的文件是否正確且符合規定,如果檢查沒問題,辦事員就會幫你送件,並且給你一張收據。還有,如果辦事員發現另一半的停留簽證可能會在申辦居留簽證期間過期者,辦事員會主動幫你展延另一半的停留簽證效期。例如尼的停留簽證效期只有90天,他2/14號抵台,5/14就會過期,而辦事員就主動把停留簽證又往後展延了3個月,延到8/15。接下來就是等候面談通知了。因為台灣不是移民國家的緣故,對於外國人士要居留在台灣審核也會比較謹慎,面談通知是要確保前來申請依親居留的其婚姻關係是否真實。也因為如此,所以這面談不會是事先老早就跟你約好的,而是出其不意在來訪前的10分鐘才告訴你他們要過來查訪面談,像是突擊查訪,才比較能夠來瞭解或者知道婚姻關係的真實性。

我記得我是在某天星期一晚上從捷運站走回家的路上,接到移民署專勤隊專員的電話,告知我他已經快到我家了,問我跟尼兩人都在家嗎?非常突然。我當下只得趕緊加快腳步,並且電話通知尼先收拾一下家裡,然後在大廈大廳處接到前來查訪的專員到家中查訪。來查訪的專員其實態度很客氣,問了一些問題,包含兩個人怎麼認識,家裡人知不知道我們結婚,還有尼是那一國人以及其學歷,以及我在哪裡上班、公司名稱以及職務名稱。專員還拿了相機大概拍了一下家中的照片,要證明我們是真的住在這裡,而非偽裝居住而已。此外,為了證明我們的關係且雙方父母都知道這件事,專員還要求我們要附上我們各自跟雙方家庭成員合照的照片。好加在我去年去歐洲的時候,有跟尼提到我想要跟他們家人合照,並幫他們照全家福,因此我就有了跟尼家人合照的照片。再者,尼來台灣時,在去年的母親節聚餐,以及今年我弟婚宴時,也都有跟我們家人合照,所以照片提供是沒有問題的,只是得洗出來然後寄過去讓專員送件時可以把照片當做附件。

專員問了些問題並且要我們附上照片之後就離開了,還留了聯絡方式給我們,要我們有問題就可以打去詢問。而後我們隔兩天就把照片整理好並去7-11印出來,再郵寄到專勤隊的地址。但這還沒完,後來又一個隊員打電話來詢問,說照片是有收到了,但好像日期有點久了(我弟婚宴是在今年2月),問我有沒有最近我們跟家人合照的照片?另外,又問了我家的電話,說是要打電話到我家去確認知不知道我們兩個結婚的事情。還好今年母親節當天,我們跟老媽、還有老弟夫妻一起到苗栗出遊又拍了不少照片,但打電話回家問這件事情當時讓我有點抖,因為我不曉得會是老爸還是老媽接到我電話,而我家裡當時還有一些小小的問題還沒解決。所以我跟尼那陣子兩人心情都有點緊張,也有點低落,因為居留證能不能取得,真的跟我們能不能在台灣合法居留生活有很大的關係。

好加在,最後我們的審核還是通過了,當初收件的那個辦事員打電話來通知我已經審核通過,要我們拿著收據再過去一趟辦理後續作業,照樣是我跟尼要一起出席。

雖然審核通過,但還不能馬上拿居留證,那天辦事員只是要再檢查一次,並且要比對一下我們手中的收據是不是跟送件那一份相符,OK了之後,辦事員就向我們收取TWD 3200辦理證件的費用,接著再給我們一張收據,上面寫著可以來領證的時間。TWD3200的費用是這麼計算的:第一次辦理居留證者,居留證費用第一年一律都是TWD1000,而2200就是申辦的手續費第一次居留證,其有效期限都只給予一年,等到第一年期滿後,接下來就可以申請2年期或者3年期的居留證,2年期費用就是TWD2000,而3年期當然就是TWD 3000了。第一年期滿要延展居留證時,需要在居留證期滿前30天提出申請,而申請時不需要兩人一起出席,只要由本國籍的配偶拿另一半的居留證前去移民署服務處辦理延展,大約10天就可以拿到延展後的新証了。

雖然申辦居留證的過程很繁瑣也很麻煩,來回跑了好幾趟,還得擔心審核過不過的問題,但終究還是拿到了,我們也取得尼可以合法且安心在台灣居留及工作的資格。我在網路上查到有些人的居留證申請過程,比我們來的簡單又沒這麼驚心動魄,我只能說這種事情除了準備周全之外,其餘的就只能靠運氣,運氣好碰到執行勤務沒那麼嚴格的辦事員及專勤隊隊員,當然也會比較smooth一點。如果像我們一樣遇到非常認真工作的公務員們,也只能乖乖配合了,但如果該備齊的文件都有備齊,且也沒什麼不良紀錄的話,其實也可以放下心來,大多數都是可以通過審核的。

我們拿到居留證的當天,兩人都鬆了一口氣,因為我們總算可以安心的在台灣開始我們的新生活了,尼可以在台灣的公司上班,也可以享有勞健保權利,要出入國時,不用擔心簽證問題,只要秀出居留證給入境查驗員檢查就可以了。很多人看到這一長串下來,大概會被這樣繁瑣的程序嚇到傻眼,但我想不管是那一國,對於非本國籍人士移入甚至居留者,都會有許多規定的,國外的程序不見得會比台灣簡單容易喔。

居留證大概長這樣,這張是永久居留證的樣張,不過跟我們的一年期居留證長得一模一樣。照片上不是尼啊,是樣本人啦。

總言之,異國戀情表面上浪漫,但確定要一起踏入婚姻、真正一起過著柴米油鹽醬醋茶的生活時,要付出的心力其實比同是本國人要來的困難且複雜許多,就像在水面上優遊自在的美麗天鵝,在水面下的雙腳也是得拼命划水一樣的。若沒有兩人的共同努力與堅持,其實是更不容易好好走下去的。一點申辦的過程跟心得跟有需要的朋友分享,希望我整理出來的資訊能對大家有所幫助,也祝福大家都能在申請的過程中順利圓滿。

※參考資訊:
外國籍人士與國人結婚申請歸化中華民國國籍記戶籍登記流程表 (PDF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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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Comments

  • Reply Tingting 9 7 月, 2011 at 9:49 下午

    "有些朋友讀了跟我反應,怎麼只寫歐美人士"

    你的朋友真可愛,你是寫心得分享,又不是專業代辦,當然是寫跟自己有關的經驗啊?!

    這整個流程看下來的確繁瑣,不過好像跟美國的結婚移民程序差不多的樣子

  • Reply lilychen 11 7 月, 2011 at 9:13 上午

    Tingting:
    有的人可能覺得我寫的只能代表一個國家吧,但我整理出來的目的主要是給大家參考台灣這邊的流程,
    所以他們可能一下子熊熊沒意會過來,哈哈。
    我想這種依親居留之所以繁瑣,是因為要讓非本國人士長期居留,至少一年,所以才會比較謹慎吧。
    移民也是如此啊,因為不是觀光,自然程序也是會比較麻煩一點的,所以我覺得一關關走過應該就好了。^^

  • Reply 物質女孩 12 7 月, 2011 at 8:58 上午

    看起來真的是好麻煩啊… 真是辛苦妳了!
    其實 S 的夢想就是退休時每年到台灣住三個月,西班牙三個月,美國住半年,看來到時我們退休還得填一堆煩瑣文件 S 的夢想才能成真呢.

  • Reply lilychen 12 7 月, 2011 at 6:19 下午

    物質女孩:
    S如果要來台灣住三個月是沒有問題的啊,因為歐美人士免簽90天~
    所以不用辦簽證就可以來住了喔。^^

  • Reply sylvia 20 7 月, 2011 at 6:45 下午

    恭喜你 lily
    又往穩定生活的目標邁進了一小步,其實文書作業流程的確很傷神,不過完成後也是一種成就感:),每當需要某類型資訊時,就會在google上search,當有blog主人很無私用心的分享經驗讓大家可以少繞路時,就會很感激有像你這樣子的人存在著!謝謝你的分享^^

  • Reply lilychen 21 7 月, 2011 at 12:57 上午

    sylva:
    謝謝,我也覺得這樣一步一步走雖然有點辛苦,但還算是蠻踏實的,成就感也算是有吧,哈哈。
    我寫出來也是希望可以幫助到跟我有同樣需要的朋友,因為我當時也是挺無助,
    迷失在茫茫網海中試圖想要找出完整的資訊,因而既然自己好不容易pass了這一關,
    當然一定要分享出來的啦。^^

  • Reply Ms. Steffen 9 2 月, 2012 at 7:49 下午

    版主您好:

    我目前正在辦理德國籍先生的台灣居留證,非常感謝您以上的資訊。
    我昨天與德籍先生送交居留證申請書,想知道等待家庭訪查,大約會等待多久呢?
    另外昨天辦理專員告知我先生的停留簽證3月23就會到齊,竟然沒有主動延展,並且要我們於3月份自行前往辦理簽證延展?! 發現辦居留證比想像中的困難多了。

  • Reply lilychen 9 2 月, 2012 at 10:19 下午

    Ms. Steffen:
    您好,家庭訪查沒有一定的時間耶,我們去辦的時候專員是說等候通知。
    我們本來也有問時間,結果對方說如果預先告知時間那你們招都套好了怎麼驗的出來…(筋)
    其實他們也怕有人是假結婚啦,不過我們上次送件到接受訪查大概兩週左右就接到電話了,
    而且還是晚上九點多接到就馬上說要來拜訪的,整個非常突然!

    說到主動延展,那個專員大概不夠專業或者細心吧,我們上次辦的時候,
    那個專員檢查得很仔細,翻了我先生的簽證日期,發現可能會在居留證申辦的期間到期,
    我們都還沒有發現這個情況就主動幫我們延簽了,還延了三個月(又是90天),
    所以只能說我們遇到比較細心的專員吧!辛苦你們了~
    希望你們一切順利!!幫你們打氣唷~~!

  • Reply Ms. Steffen 10 2 月, 2012 at 1:24 上午

    荳芽~

    謝謝你的留言! 希望我們也能有跟你一樣的好運喔~

    祝你們 幸福 ^^y

  • Reply lilychen 11 2 月, 2012 at 1:48 上午

    Ms. Steffen:
    別客氣,一定會順利的!!
    也祝你們幸福唷。:-)

  • Reply lynn 16 2 月, 2012 at 8:44 下午

    請問一開始你老公寄來台灣的90天簽證是visitor簽證嗎?謝謝

  • Reply lilychen 16 2 月, 2012 at 10:56 下午

    lynn:
    寄來台灣…?他是歐盟的公民,所以入境台灣免簽,歐盟的公民來台一律可以停留90天,
    所以應該是觀光簽證。^^

  • Reply Allison 4 3 月, 2012 at 4:04 上午

    可以請問您是在哪個醫院體檢的嗎?謝謝。
    我家先生也怕要留糞便…

  • Reply lilychen 4 3 月, 2012 at 8:18 上午

    Allison:
    如果你先生是歐美國家過來的,理論上應該是不用。
    我們是在桃園聖保祿醫院做的體檢。:-)

  • Reply Allison 4 3 月, 2012 at 6:44 下午

    謝謝您的回覆。

    他是美國的,很怕碰到會要求留糞便的醫院。對他來說太恐怖了…><

  • Reply lilychen 7 3 月, 2012 at 3:02 上午

    Allison:
    不客氣,說真的連台灣人自己做健檢,
    要自己「處理」便便也都覺得很恐怖啊…XD
    何況是從來沒有做過這種檢查的外國人呢。

  • Reply Jack 31 8 月, 2012 at 9:46 下午

    謝謝分享,版主提供許多寶貴資訊!

  • Reply Jack 31 8 月, 2012 at 9:50 下午

    即將和我韓國女友先在台辦結婚登記和居留證,目前我女友是持打工簽證來台(目前在台北工作中),已問過需先回韓國換辦"停留簽證"才能回台申請居留證(working visa 無法改換成居留證)……..所以提供給其他有相同情況的人參考!

  • Reply lilychen 31 8 月, 2012 at 11:11 下午

    Jack:
    不客氣,我想這些資訊應該是很多人需要的!

  • Reply lilychen 31 8 月, 2012 at 11:13 下午

    Jack:
    先跟你說聲恭喜唷!
    沒錯,要辦登記跟申請居留證,持外國護照的那一方,一定要持「停留簽證」進入,
    非停留簽證以外的簽證都不能用喔~~

  • Reply Burney 25 10 月, 2012 at 9:19 下午

    To Jack:我也準備台灣跟韓國的女友結婚,你的情形幾乎跟我一樣,我們可以認識一下當朋友嗎?哈哈
    我也是先用打工度假簽證,之後再換停留簽證,再申請居留證…..
    今天來我家查訪,我剛好不在,
    照照浴室就算了,不過聽老婆說照相連穿過的內衣褲也照….XD
    感覺好像把我成犯罪嫌疑人來看

  • Reply lilychen 26 10 月, 2012 at 2:06 上午

    Burney,
    恭喜你呀!
    查訪的部份是這樣的,要看查訪員認不認真啦!
    可能剛好我們都遇到很認真的那種,
    說真的Fu不太好…不過人家也是按規定辦事,
    最後可以拿到居留證就算囉!^_^

    再度恭喜!

  • Reply Jack 9 11 月, 2012 at 4:48 上午

    Hi Burney,

    交朋友可以阿~我們目前都在大台北地區生活及工作,你們呢?

    以下是我的hotmail,歡迎先加我msn或email聯絡!

    owenjay@msn.com

    Ja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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