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回歐洲,除了去探親之外,還有一件重要的事情要做,就是在斯洛維尼亞登記我跟尼的婚姻。我跟尼在台灣是在2011/4/17登記的,不過這樣只有變更我在台灣的婚姻狀態從為婚變成已婚,可是尼在斯洛維尼亞,其實還算是單身的。這樣怎麼可以呢?當然要兩邊都登記才算公平呀。不過就算我跟尼在斯洛維尼亞登記了,那也只是改變尼的婚姻狀態而已,但不表示我就享有配偶的權利,畢竟我們都沒有在境內居住呀。因此,這一篇文章要分享的,就是如何拿已經在台灣登記好的結婚證明文件,到斯洛維尼亞去辦理婚姻登記。在台灣,要證明婚姻文件的有效性以及可以出國使用,就可以參考我要分享的流程,但至於如何拿已經在台灣證明有效的婚姻文件到歐洲各國辦理登記,這個部份就要看各國規定了,我在此也只能分享斯洛維尼亞的囉!
一、在台灣要進行的文件驗證過程 :
圖說:國內文件持至國外使用流程圖,由外交部領事局網站提供。
1.至戶政事務所申請結婚證明英文版。
如果在登記的時候已經同步申請中英文版的結婚證明,那就不用再跑一趟戶政事務所去申請了。但有英文版的結婚證明還不夠唷,要依照下列步驟去證明這份結婚證明的有效性才可以。
2.至法院或者民間公證人證明結婚證明的有效性。
這一關的證明是要證明從戶政事務所拿到的這份結婚證明,是具有法律效力,經過法院或民間公證人驗證其有效性的。我是拿到台北車站天成飯店樓上的民間公證人事務所去驗證,這樣就不用遷就法院的時間,且辦理的速度很快,不到半個小時就驗證完畢了。驗證一份文件公定價是新台幣柒佰伍拾圓整,這價格在法院或者其他民間公證人事務所都一樣。另外,記得請事務所多印五份拷貝給你(最多也只會給五份),因為這五份拷貝都會蓋上事務所的鋼印,證明這拷貝跟正本一樣有效。要這麼多拷貝幹麼呢?一方面是留存,一方面也是下一關外交部領事局驗證要用。
另外要注意的是,若民間公證人事務所的影印機印出來的文件不夠清楚,例如有黑白橫條導致文件上的文字不清楚的話,一定要請事務所再印一次更清楚的,因為領事局不收印不清楚的文件,就算有鋼印也可能不收,所以這一點一定要特別注意,不要屆時還要重跑一趟法院或者公證人事務所重新處理一次。
3.至外交部領事局驗證法院或民間公證人的戳印是有效的。
這一關是對外的,也就是說光是經過法院或者民間公證人驗證的文件,在國內已經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在國外要使用,一定要經過我方外交部領事局驗證 ,才能在國外使用。外交部領事局就是辦理護照的那個單位,在外交部建築的二樓,一上樓就可以看到有兩邊的辦理櫃台,一邊是辦理護照,一邊是辦理文件驗證。要辦理文件驗證,要先填寫申請表格 ,並附上身份證正反面影本。如果忘記準備身份證影本的也沒關係,現場有付費的影印機可以影印身份證。
圖說:這是外交部領事局的文件證明申辦櫃台,要記得抽號牌,並在之前就先準備好身份證正反面影本喔。
申請表格的填寫方式可以看這裡 ,現場也有張貼範例供填寫時參考。在「所繳文件」那個欄位裡,因為我們是要驗證結婚證明,所以記得寫「結婚證明(Certification of Marriage)」,其他的都不用付。費用的部份表格也列得很清楚,驗證正本的話一般件是每件新台幣肆佰圓整,加驗證一份影本就加兩佰塊,且領事局還要多一份留底。因此,建議最少驗證正本加三份影本,一份影本領事局拿走,一本影本自己留存,正本跟另外一份影本準備要交給歐洲地區辦理登記時使用。所以這樣Total的驗證費用是新台幣壹仟圓整。
圖說:已經經過民間公證人認證且蓋好鈐印的結婚證明正本與影本。
圖說:準備好的身份證正反面影本、文件申請表已經抽好的號碼牌。
櫃台會給你繳費收據,然後拿著收據到繳費櫃台去繳費,就完成了在領事局送件繳費的流程了,接著就是取件了。
辦理正常件通常需要兩個工作天,而領事局也有便民措施,如果沒辦法再請假或者多跑一趟到領事局親自領件的話,可以直接到外交部一樓大廳有個郵局窗口,在那邊可以直接拿領據給郵務人員,郵務人員會給你一個文件快捷的信封,讓你填寫家裡地址。郵局會幫你跟外交部領件並且用快捷寄到你家去,這樣就不用多跑一趟了,而文件快捷的費用至少是新台幣捌拾圓整。
我找了一個星期一請半天去辦理上述2跟3的步驟,星期三回家我就收到文件了,算是很快速便利的。接下來就是拿著已經證明好的文件到國外辦理登記了。接下來的流程就要看各國的規定,我這邊也只能分享斯洛維尼亞的辦理過程。
二、在斯洛維尼亞要進行的文件驗證過程 :
1..若英文非另一半官方語言,須請法院認證之翻譯事務所翻譯成當地語言(參考國家:斯洛維尼亞)
在斯洛維尼亞,由於英文不是官方語言,因此英文文件都需要經過法院認證的翻譯事務所翻譯,才能夠在斯洛維尼亞使用。尼上網查到了在他居住城鎮的馬里博爾 (Maribor),就有一兩家法院認證的翻譯事務所。於是尼把結婚證明文件(正本+影本)送過去,讓事務所翻譯成斯洛維尼亞文並蓋上戳印,這樣才算是完成在斯國的文件認證。
最後就可以拿這已經翻譯認證過的結婚證明到他們居住地的戶政事務所去登記,在斯洛維尼亞的婚姻登記就完成囉!不過我第一段有提到,這個登記並沒有讓我享有歐盟或者斯洛維尼亞的公民權,只是改變尼的婚姻狀態,從單身變成已婚而已。這下我跟尼,誰都不能在各自的國家裡面宣告或者假裝單身囉!(笑) 一點辦理心得分享給大家。
※延伸閱讀:
1.[資訊] 如何與歐美人士的另一半在台辦理登記結婚。
2.[資訊] 如何幫歐美人士的另一半申請居留證。
※參考資訊: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網站:http://www.boca.gov.tw
6 Comments
Lily, 你有被要求出示出生證明嗎?
Tingting:
我們只有拿翻成斯洛維尼亞語的結婚證明,
連同英文版的結婚證明一起去辦理,
辦事員沒有要求我準備出生證明呢!
你有被要求嗎?
我還沒有去辦(其實根本就不想辦),我只是在他們的使館網站上查相關的規定,要求的文件有出生證明,不過不確定是要誰的出生證明,我跟TJ抱怨,說你們回去辦好像沒有要求這一項,他就幽幽地說那就回去一趟啊….(不想!一點也不想!)
其實我只是想幫我兒子辦斯洛維尼亞的身分,在使館的網頁上研究了一下,好像父母的婚姻關係要先辦,我看我還是打電話去問好了!
順便提一下公民的部分,其實只要結婚滿3年,在斯洛維尼亞住滿一年你就可以辦公民了,比起歐盟有些國家要求要通過語言測驗來的容易多了,可以的話你應該趕快回去辦一辦,不然到時候改規定就麻煩了。來不及了,不然你現在請育嬰假,應該回去住的,還可以省一下房租,當然前提是尼的家人和你都是好相處的人。(TJ的家人還算好相處,可是我不是,哈哈….)
Tingting:
我們結婚到今年四月中才滿三年,
且我五月就會回去上班了。
尼在台灣也有工作,所以回去居留還是得等以後。
我們當初真的只有拿結婚証明去,
我沒申請出生証明,我們還是先去問了要準備什麼,
回台灣再準備再把文件寄去請婆婆幫忙送件。
這次回去也幫小妮登記了,準備了小妮驗證過的出生證明英文版,
加上斯洛維尼亞語的翻譯版,
就去辦登記了,只是沒幫小妮辦斯洛維尼亞護照就是了。
我們辦還蠻順利的,但我的國籍被註成是中國台灣。囧。
我打去大使館問,他們跟我說要我的出生證明,原因是因為他們國家存有TJ的出生證明,所以要我的(在那邊結婚好像雙方都要出示出生證明才能結婚)。那我們也叫TJ的爸媽去送件好了,為了他們的孫子可以當個真正的Slovenian,他們應該會十分樂意跑這一趟。
Tingting:
那為什麼我拿結婚證書去登記就好了?
尼當時過來台灣也有申請出生證明啊,怪了…
可能小鎮的公務員放我們水吧。XD
請公婆跑一趟比較省事啦,也不用特地過去。^_^
當然如果TJ要回去看家人就另當別論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