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的外籍英文老師N (其實是被我硬拉來當我英文家教的外籍推友)的鼓勵之下,我決定開始寫英文部落格。其實我英文真的沒有很好,我既沒出過國,連到亞洲以外的國家旅遊都沒有。讀跟寫的能力因為國高中教育的關係,還算有基本的水準,至於聽跟說?跟「鴨子聽雷」、「啞巴吃黃蓮差」不多了。英語也不是N的母語,不過N告訴我,學語言就是要常用,所以他幾乎每天睡前都會看一些美國影集或者電影,並要求自己大量閱讀英文,而他開始寫部落格也是為了練習英文寫作,並且希望可以大量的跟其他英語系國家的網友交流。既然人家學語言可以這麼用心,又十分熱心願意擔任我的語言家教,說什麼也不好辜負人家好意,硬著頭皮就開了英文部落格了,叫做"Lily Murmurs in English "。
原則上,我的中英文部落格經營的方向會是一致的,大抵是兩邊都會有同樣的文章,只是語言不同而已,且受限於本人還在練習英文的階段,英文部落格的發文速度應該是會慢一點,不過會盡量作到同一週內進行發表囉!也歡迎互相進行英文交流喲~我英文部落格的第一篇文章就是N給我的作業:「10 honest things about me that you may find interesting. 」這是一個網友間互相串聯Tag的題目,我被N Tag了,所以我也就理所當然的也來寫起這個題目,當然被Tag也不表示你一定要寫,這是歡喜做、甘願受的。而這樣的Tag題目,其實有助於去瞭解別人,算是很正面的題目。所以下就是我的中文版部份:「我的10件你可能會感興趣的事」:
1.我以前是個胖女孩。在傳統的文化裡,長輩總是覺得小孩子「能吃就是福」。我一直都不是個挑嘴的孩子,甚樣的食物我都很喜歡吃。而我的消化系統也很正常,所以任何食物內的營養我都能夠均衡的攝取,當然,也包括這些食物的熱量。從小學三年級開始,我每年增加10公斤,到了小學六年級畢業,我已經是個體重高達63公斤的女孩了。當我升上國中甚至高中時,情況變得更糟,我的體重增加到有生以來最重的體重-75公斤。我只有163公分高,卻有75公斤重,這讓我在同儕之間得到許多奚落與嘲笑。
2.承上,我總算在17歲時覺醒並發覺我的體重會導致我沒有良好的兩性關係 (誤)。所以從那個時候開始,我開始進行瘦身並緩慢的減輕體重,我靠著節食與運動的幫助,瘦了超過20公斤,至今我仍努力維持身材。
3.我對於數學、物理、跟科學等理科很不在行,然而我大學卻主修資訊管理學系。我必須說我非常艱難的與程式設計、統計、與微積分等科目奮鬥著,甚至差點延畢留級。然而,我畢業之後,我居然還能在知名的電腦公司工作,做一名電腦工程師,甚至現在也還是一名工程師。但是,我還是不會寫程式。
4.我似乎很長於維持及管理我的人際關係。我跟我工作過的所有前公司同事們都還有互動與往來,就算我已經換工作換了四次。我跟我第一任工作的同事們認識已經長達10年了。甚至,我的兩段戀情也很長,我的第一段戀情維持了將近四年,而第二段戀情,則維持了將近九年。
5.說到維持關係,我上健身房也上了快九年,至少每週兩次。運動已經變成了我生活的一部分。
6.我喜歡軟綿綿的絨毛娃娃,像是Hello Kitty, 小熊、小豬、小狗…等的。雖然我已經是個年過三十的熟女了,但我還是很喜歡,絨毛娃娃讓我感到舒服跟放鬆。
7.我家養了一條長毛臘腸狗,叫做栗子。他是一隻非常活潑好動的狗兒,脾氣也很穩定,並且喜歡與人親近。然而,他卻很害怕與其他狗兒親近,就算其他的狗兒身材比他還要嬌小。我想栗子可能覺得他自己是人而不是狗吧。
8.有人說過我長得像台灣的原住民;有人說過我長得像泰國或菲律賓人;也有人說我長得像蔡依林 或王心凌 (連我自己的媽都這麼說);甚至還經常有人說我長得很像他的某位朋友。但不管我長得像誰,我還是我。
9.我在國中的時候曾經拿過全年級獨一無二的滿分,也是班上的國文、歷史、地理及英文小老師。我靠這些科目來拉高我的總分,因為我的數學真的很爛。我拿過最低的分數是18分,第二低的分數是36分。但其實我覺得有進步了說,因為36分是18分的兩倍。
10.我沒有什麼要好的女性朋友,但我卻有不少交情不錯的男性朋友。有些時候我覺得跟女生相處起來有點累,但跟男生相處起來反而還比較自在。甚至,我媽經常說我的個性很像男的,還有我的皮膚又是黑肉底;相較於我弟,我媽則說我弟的個性跟她比較像,而且又是個皮膚曬不黑的白肉底。所以我覺得我爸媽應該是在生我們的時候性別上出了差錯,我應該是男的,我弟應該是女的。
以上,就是「我的10件你可能會感興趣的事」。不管各位會不會感興趣,但至少透過這10件事,就應該會比較瞭解我了吧…?有興趣的也可以來玩玩看,自我揭露你自己誠實的10件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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