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話說的好:「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要是沒看清楚就給他自以為熱心、貼心的做下去的話,往往都會有自己意想不到的後果。
話說上個星期六中午,去參加大學社團同學淳的訂婚宴,偏偏上週末正好又是要上半天的日子,因為假所剩不多,不敢貿然請假,所以一下了班就搭了小黃趕到會場,還好,才剛開始上第一道菜而已,不算遲到太久。
這一兩年我包婚宴紅包養成了一個習慣:一定要在紅包袋上面寫上祝福的話。以往紅包袋上的抬頭都是寫自己認識的那位新郎or新娘,從上個月開始,突然覺得把新郎新娘的名字,都一起寫在紅包袋上也很不錯,祝福的話也可以因此換個辭寫。於是星期六早上寫紅包袋的時候,打開喜貼瞄了一下新郎的姓名,就給他工整的寫在紅包袋上,也工整的寫好了「相愛一世人」這樣祝福的話,到達會場的時候就交給收禮櫃台了。
今天早上順手整理了自己的包包,看到了淳的喜帖,下意識的又拿出來瞄了一下,這不瞄還好,一瞄就讓我臉上多了好幾條線…我把新郎名字寫錯了!!如果是寫錯字這還不打緊,問題是,我把新郎的爸爸的名字,當作是新郎的名字,跟淳的名字寫在一起,然後還「相愛一輩子」…Oh My God!這下糗大了…(淚)!
本來想神不知鬼不覺得當作沒這回事發生,沒想到淳下午突然打電話過來,我以為東窗事發,就全招了,那知道淳根本連紅包袋都還沒看過,只聽見淳在電話那一頭笑到叉了氣,還嚷著說要把那個紅包袋找出來裱起來…喔!真是夠了!淳打電話來只是要來道歉說把我們的位置排的不好…結果,卻不小心把我幹的糗事讓當事人知道了…(淚)
所以我決定,我以後不要那麼雞婆自以為浪漫的把新人的名字都寫出來了,我只要寫我認識的那個就好了…這種糗事別再來一次啊!真是太丟臉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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